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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「海一居」楼花购买者登记购买置换房的申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8月16日分两阶段进行。至8月16日截止日,市政署协助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接收共1,932份申请。另外...
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、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林金城、法务局局长刘德学及法律草擬厅厅长冯炳杰今(28)日下午,在中航大厦与由原“海一居”楼花购买者组成的置换房促进会代表会面,就置换房的兴建进...
符合条件的原澳门半岛黑沙环新填海区「P」地段建筑项目(原「海一居」)属居住用途的在建独立单位预约买受人,以及受让相关预约买卖合同地位人士,申请购买置换房的期限已于本月16日结束,市政署协助澳门都市更新...
根据第89/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,符合条件申请购买置换房的原「海一居」预约买受人须于八月十六日(星期五)或之前递交申请。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:都更公司)提醒未提交申请的预约买受人把握时间并...
为推进都市更新的工作,特区政府草擬了《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》法案,经立法会討论通过后,于今年4月24日起正式生效。该法律第12条订定了「特別规定」,容许受批地失效影响的楼花购买者申请购买置换...
按照第8/2019号法律《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》第12条第2款的规定,受土地临时批给失效影响的在建独立单位的预约买受人,以及受让相关预约买卖合同地位的人士,只要预约取得的行为已按照7/201...
符合条件的原澳门半岛黑沙环新填海区「P」地段建筑项目(原「海一居」)属居住用途的在建独立单位预约买受人,以及受让相关预约买卖合同地位人士,倘于第一阶段(2019年6月17日至7月26日)尚未曾提交申请...
按照第8/2019号法律《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》第12条第2款的规定,受土地临时批给失效影响的在建独立单位的预约买受人,以及受让相关预约买卖合同地位的人士,只要预约取得的行为已按照7/201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