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置换房申请按89/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的执行情况


发佈时间:2019/09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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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「海一居」楼花购买者登记购买置换房的申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8月16日分两阶段进行。至8月16日截止日,市政署协助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于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接收共1,932份申请。另外,都更公司收到12个来自申请人自行交来的密封申请信函,这12个申请均未按法律规定作出物业登记。按照第89/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,都更公司在申请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內,书面通知申请人其购买置换房的申请被接纳、拒绝或中止处理。

 

在1,932个合法登记的申请中,目前已被接纳的有1,716个,中止处理的有216个。另有拒绝的12个,这12个就是上述提到的,没有作物业登记手续,都更公司按照法律及批示予以拒绝。所有回覆信函已在9月6日以挂号信方式寄出。

 

另外,行政长官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批示,批准跟进批给原海一居「P」地段土地交给都更公司以兴建置换房之程序。现阶段工务局已发出初步的地段规划条件图并安排与都更公司在30天內进行商討。

 

置换房的兴建,其实用面积参照申请人预约购买的楼花实用面积,两者之间面积相差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。置换房将按私人楼宇的建筑标准设计及兴建,计划的配套有住客会所及停车场等,具体规划正在细化中。关于工程计划,在取得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工程准照及动工许可之后,预计3年建筑期可完成有关置换房的兴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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